“公示表上明明写着我的补贴金额是7500元,但我实际只领到5000元。”17日,琼海东红农场陈桂才等6人实名举报称,东红农场2014年9月公示的2008年危房改造项目补贴表存在造假行为,按表上公示数据,他们6人都应该各领到7500元补助,但实际上他们少领了一两千,而且公示表上的签字和手印均不是领款人本人的。(3月18日南海网)
造假,本是见不得人的,一般都是偷偷摸摸进行,生怕人知晓。可是,在东红农场,却公然造假,并且将造假内容公示出来,以此作为公示流程。面对质疑,东红农场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称,2014年9月公示的危房改造补贴款公示表确实存在造假行为,是为应付检查临时公示的,但相关款项已按规定足额发放。
既然是足额发放,为何公示的数额和村民实际领导的数额不一样?每户村民都比公示的数额少一两千元,这少的部分欠款去哪儿?相关部门为了“应付临时检查”,炮制这样一份假的公示,其做法不仅荒谬,更加让人怀疑,农场方面如此处心积虑欺瞒,难道不是为了掩盖某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公示,其实就是公信力的宣示,本是一项庄严而神圣的活动,必须建立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方能收到实效。反之,如果公示被操纵利用,成为弄虚作假、大售其奸的工具,那么公示的事项不仅将完全悖离客观公正,而且因其所特有的形式势必造成深远的负面效果。这种行为比不动声色的欺骗更甚。它藐视的是法律的威严,践踏社会的公义。
某种程度上说,行为荒谬之处必有其内在逻辑和动机。对此,我们期望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查,还原事实真相,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更不能让造假者目的达成,让农场职工利益受损。从更长远看,这也是捍卫法律公平公正、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绝不能任由这种造假成风,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的风气。(寇振宁)
编辑:shi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