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2022年10月29日,陈某汶在琼海市加积镇某通讯店办理一张中国移动手机卡(18389957XXX),2022年10月30日22时许,陈某汶在儋州市某公路边将上述手机卡出售给一名男子,非法获利人民币1300元人民币,经查,该手机卡后被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022年12月3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陈某汶行政拘留十五日,没收违法所得1300元并罚款1300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请广大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贪图小利出售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否则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编辑:shichu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