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犯罪嫌疑人黎某峰系阳江镇老区村委会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今年10月11日下午,黎某峰在海口市将其名下2张银行卡以10000元一张价格出售给他人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截止案发,黎某峰2张银行卡流水帐总额共70多万元。黎某峰实际获非法利益25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黎某峰因涉嫌帮助信信网络犯罪活动已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两卡”指手机卡和银行卡。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个人电话号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买卖“两卡”行为将记录至个人征信、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5年内暂停其网上支付类所有业务、5年内其不得开立手机卡、银行卡账户。”
请广大群众不要从事“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请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抓紧投案自首,争取从轻处理。
来源:琼海警方
来源:琼海警方
编辑:shichuang